关于中国科大郑州一中校友会(中国)执行机构选举的细则(草案)

一、执行会长的产生

1) 选举日期:9-10月,具体请留意校友群通知

就职日期:10月13日

2) 候选人的产生:

I)由中国科大郑州一中校友会(中国)(以下简称校友会(中国))现任执行机构提名1名候选人

II)校友会成员自荐或在本人同意前提下由他人推荐,并经过中国科大郑州一中校友会(以下简称校友会)同意

III)候选人在任期内必须在科大就读(包括本科毕业保研本校)

3) 选举方式:投票

I)计票机构:中国科大郑州一中校友会校友事务部

II)所有科大在校的校友会成员(包括在科大就读的研究生,不包括短期在科大学习的代培生,不包括已经离校的毕业生)均可投票,一人一票,方式暂定为QQ群投票,不方便使用QQ群的,请使用校友通讯录中记录的邮箱发送邮件投票(必须实名,若因特殊情况无法使用该邮箱,须通过其他方法证明自己身份,否则投票无效),邮箱地址见联系我们

III)当选条件:

  • 若只有一位候选人,则直接进行信任投票,候选人获得的选票数量超过在校校友总人数的一半即当选,若获得票数少于一半,则由校友会协商决定通过或延长投票时间;
  • 若不信任票数多于一半,则征集其他候选人,重新进行选举;
  • 若有多位候选人,则优先多位候选人进行协调,一人担任执行会长,其他人担任内阁其他职务;
  • 若协调失败,则候选人自行组织竞选材料在网站公布,同时由所有在校校友投票,获得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;
  • 有多位候选人时,若投票总参与人数不超过在校校友总人数的三分之二,则由校友会组织考核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考核,同时参考投票结果确定人选,考核过程会在网站公布;
  • 选举结果在网站至少公示一周,若有异议请在公示结束前提出(发邮件至以上地址或联系校友会会长/校友事务副会长);
  • 校友会校友事务部只需公布最后的统票结果,不得公布投票人的投票的具体信息。

4) 任命方式:由中国科大郑州一中校友会会长任命,并授权组阁

5)任期:

  • 正常情况下任期为一年;
  • 一年任期结束时,若执行会长本人自愿且无其他人主动提出异议,且执行会长一年内仍在科大学习,则任期自动延长一年;
  • 执行会长任期满一年前的9月,在校校友若有意向接任执行会长,可主动向校友会校友事务部(发邮件至以上地址或联系校友会会长/校友事务副会长)提出申请,与现任执行会长进行协调或竞争,方式同换届选举;
  • 执行会长任期满两年后,必须执行换届选举流程,且原则上不能成为现任执行机构提名的候选人,但可以以个人名义自荐;
  • 在校校友若对现任执行会长有异议,可以随时向校友事务部提出(方式同上),情节严重的,校友会有权提前终止执行会长任期并提前举行换届选举。

 

二、执行副会长与职能副会长的产生

1) 产生方式:由中国科大郑州一中校友会授权新任校友会(中国)执行会长进行组阁

2) 财务副会长的产生:由新当选的执行会长与校友会财政事务部协商决定,由校友会财政事务部与校友会(中国)共同任命,并代表校友会(中国)参管校友基金

3) 其他职务的产生:由新当选的执行会长根据校友会(中国)的具体需要设置并任命相关副会长人选。建议执行副会长1~2人,职能副会长(不包括财务副会长)0~2人,可参考历届执行机构成员名单

4) 若有多人竞争同一职务则通过协商解决

5)多位有意向参与的候选人亦可提前商议,推选出一人带内阁直接参与执行会长竞选

 

三、分会长的产生

1) 产生方式:由新当选的执行会长与相关分会协商决定人选并任命

 

注:

1、本草案即日起公示,若有异议请于2016年9月31日前提出,若无修改,则自2016年10月1日起生效

2、本次执行会长换届前期工作(正式生效前)参考本草案进行

3、本草案与以前的选举章程有冲突的,按本草案执行;未涉及的,按以前的章程执行,或协商决定

 

中国科大郑州一中校友会校友事务副会长

刘正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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